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体系建设方案》(浙科发外〔2022〕23号)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针对国际联合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两类开放申报。其 中:国际联合实验室是统筹开展高水平联合研究、高层次人才交 流、高质量成果转化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 国际科技合作基 地是各类主体发挥优势与特色,积极拓展合作渠道、探索合作模 式的部门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
二、申报条件
各申报主体应聚焦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一)国合基地
1.具有在浙江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设有负责国际合作工作的内部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并配备业务素质良好的专职人员。
3.具有良好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并形成具有特色的合作模式和经验。
4.具有相对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队伍和资金来源。
5.根据依托单位性质不同,还应具备相应的条件。
(二)联合实验室
1.中方依托单位应为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等;外方依托单位应为在国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等。
2.联合实验室应有明确的技术合作领域和方向,双方依托单位需具备相应科研能力及条件,有一定面积的独立物理空间,为联合实验室配备稳定的学术带头人、高水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规范的运行管理机制,能够为共建联合实验室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及实验设施等支持。
3.合作双方法人依托单位须签署相关协议、备忘录或合作意向书等,或合作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备忘录或合作意向书经法人依托单位批准,就共建联合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投入产出等达成明确共识,并就知识产权归属做出明确约定。
4.鼓励已纳入中外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框架或纳入双方政府间机制性会议讨论议题的相关合作,以及与我省国际友城、签署过双边科技合作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相关机构开展的合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通过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进行在线申报(网址为 //pm.kjt.zj.gov.cn )。点击加拿大28右上角登录按钮使用浙江政务 服务网法人账号进行登录,选择最上方导航栏中的“科技计划”- “其他”,进入后在“科创平台”类目下点击“国际科技合作基 地”“国际联合实验室”的“申报”按钮进入填报系统。
学校组织遴选后再进行线上申报。
(二)推荐数量
1.国合基地:我校限额2项。
2.联合实验室:我校限额2项。
同一依托主体原则上只能建设一类国际科技合作载体(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外)。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下午14:00申报截止,请各二级学院(部)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排序汇总表(各一式一份,详见附件)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303科技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请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
四、联系方式
校外:政策业务咨询:省科技交流中心陈晟颖、陈培诚, 0571-87978953,87995971
校内:沈文欣,85070278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0571-85151402,85111186
科技处
2025年10月20日